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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16:39:27  阅读量: 次】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为了更好地了解研究生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全部研究生课程均在评价范围内。已选本学期开设课程的在读研究生均需进行课程评价。

二、评教时间

2023年11月10日—2024年1月25日

三、评教须知

1.为确保评教数据的全面性,所有修课的研究生都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评教。研究生登入研究生系统,我的培养→教学质量评价,对课程进行评价(操作手册见附件)。

2.为确保评教结果的真实性和学生信息的保密性,学生评教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学生端仅能查看本人评教结果,教师仅能查看该门课程综合评价结果。

3.研究生评教按照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如一门课程为多位教师同时授课,学生将对此门课程的所有教师进行评价。

4.研究生根据自己对课程教学的切身感受作出自主判断,各学院和任课教师不得有引导性意见。所有评教结果提交后无法修改,请注意提交前确认信息填写无误。

5.研究生完成所选课堂教学评价后,方可查看本门课程考试成绩。

四、工作要求

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是学校了解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和学生满意度的重要渠道,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研究生完成此项工作,确保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完成评教工作。评教过程中如遇到其他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63740839(9296839)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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